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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05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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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某诉褚氏两兄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,因褚氏兄弟未履行义务而于2008年1月9日进入执行程序。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,余杭法院查明:褚某现在监狱服刑,其财产线索未能找到,而褚某之妻要求等其丈夫出狱后再协商此事。而另一被执行人褚某某行踪不定。本案的执行一时陷入困境。 5月21日,当事人举报称在桐乡市崇福镇发现了褚某某的行踪。余杭法院迅速作出反应,在第一时间找到了褚某某,并将之拘传回庭。在经执行人员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后,褚某某表示只愿意且其能力也仅能承担其中小部分债务,为此,余杭法院果断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。 5月22日,褚某某的家属来执行局,称褚某的妻子已与杨某达成了和解协议,并履行了义务。原来,是褚某母亲得知自己的小儿子被司法拘留,便向褚某的妻子施加压力,要求其履行义务。本案遂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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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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