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频频现于街头,结伙设计以钙片充当“抗癌药”的圈套,骗人钱财。1月15日,涉案被告人冯某因诈骗罪被余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;另一同案犯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并处罚金3万元。
两人设套
今年3月28日,余杭镇的老沈像往常一样开着电瓶车拉生意。路上,他碰到一名男子,30来岁,说是南京人。那男子问老沈:“师傅,附近有化工厂没?”老沈摇摇头,自己确实不知道这附近化工厂的情况。 简单的问话结束,老沈准备离开。忽然,那男子喊住了正在老沈前头走路的一个小伙子,“附近有化工厂没?”那小伙子“配合”得挺好,“前面有一家,我还认识老板。” 接下来,那男子从口袋里摸出一瓶号称是“抗癌药”的东西,和小伙子不停地比划起来,听那意思是说,自己是专程跑来买这个药的,厂子就是刚问的那家,自己走到这儿突然辨不明方向了。小伙子听了之后,显得很“热心”,还提出可以去把老板直接叫过来。 其实,两个陌生人,一唱一和,明眼人应该可以觉出一些异样。可老沈却被这样的问答吸引住了,他也不拉生意了,干脆凑过来听个明白。
进入陷阱
那男子说,这种“抗癌药”价格大概在60至65元,疗效很好。小伙子听完,突然转向老沈,“师傅,帮载我一程,我去叫老板过来。”老沈二话没说,答应了小伙子的请求。 车骑出大约百来米,后座的小伙子冲着前面一人喊“王老板”,三人寒暄一阵,小伙子切入正题,问药。“王老板”倒也爽快,“药是有的,但都是内部销售,卖给你们可以,但要保密。”一旁的老沈听得挺着迷,小伙子一看“已入佳境”,赶紧“建议”老沈,“不如我们两人先买下,再转手卖给那男子,赚个差价。” 一轮商量,老沈出2万,小伙子出3万,两人的5万元就这样当即捧给了“王老板”。“王老板”迟疑了一下,说“还差2万”。三人又一轮商量,决定让老沈去找那男子要2万。这时的老沈分明已经着了魔,他匆忙折回去找“等在那儿”的男子。
幡然醒悟
直到找了一圈以后,老沈才觉得有点不妙。他赶忙转回去找那两个“生意搭档”,小伙子和“王老板”哪会在那儿。老沈对着空地,一脸惊愕。几分钟后回过神来,报了案。 另两起案件与老沈的如出一辙,所幸的是,受害人及时发现,向警方报了案,警方全力侦查,及时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。“小伙子扮演者”冯 某,今年26岁,余杭人;“男子扮演者”王某,安徽人。他们供诉曾伙同他人,通过合伙买卖“抗癌药”赚差价的方法,诈骗他人钱财,其中诈骗既遂1次,就是老沈那次,数额2万;未遂2次。诈骗所得的钱,几人已经分掉。
法庭上供述 卖的竟然是钙片
1月15日,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某、王某的诈骗案。冯某、王某当庭认罪,并供述他们一唱一和,买卖的是钙片,以几十元一瓶的价格购进,一瓶大概有几百颗,但却以几十元一颗的“天价”卖给被害人。 法院审理后认为,冯某、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,酌情予以从轻处罚。据此,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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